電車資源獲悉,近日,廣西桂林交警發布《關于調整桂林市城區道路過境車輛和貨運車輛通行規定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通告》調整的主要內容是:
1)放寬部分區域道路通行噸位限制。
原藍線范圍禁止核定載質量在1噸以上(含1噸)的載貨汽車和拖拉機、低速貨車、三輪汽車通行,現放寬噸位限制,調整為禁止中型、重型貨車和拖拉機、低速貨車、三輪汽車通行。具體范圍為:
環城南三路-環城南二路-環城南一路-東二環路-中山北路的北辰立交橋至北極廣場一段-環城北一路的北極廣場路口至西鳳路口一段-環城西二路-香江立交橋-環城西一路-沙河立交橋一線(不含)以及麗君路立交橋下穿-西山路-勝利橋-中隱路-中隱路與琴潭道交叉口-琴潭道-翠竹路-香江立交橋(不含)以內的市區道路。
2)取消以下車型通行限制:
1.皮卡車(多用途貨車);
2.新能源輕型、微型廂式貨車;
3.新能源輕型、微型封閉式貨車。
上述車型不需要辦理通行證,即可以全天24小時通行全市域道路。
原文如下:
關于調整桂林市城區道路過境車輛和貨運車輛通行規定的通告
為加強城市管理,優化營商環境,營造安全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和整潔有序的市容環境,全面提升我市人居質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對桂林市城區道路過境車輛和貨運車輛通行規定進行調整?,F將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桂林市城區過境車輛和運輸危險物品車輛通行規定
繞城高速與322國道互通以南、繞城高速桂林象山收費站與321國道交叉口、桂林高新收費站與桂磨一級公路交叉口以北、繞城高速七星收費站以西、機場路僚田互通和沙塘圓盤以東,環桂林市城區高速公路范圍內的道路(不含高速公路),禁止過境車輛和運輸危險物品車輛通行,高速公路禁止通行的車輛除外。
二、桂林市老城區貨運車輛通行規定
(一)環城南三路-環城南二路-環城南一路-東二環路-西二環路的北辰立交橋至福利立交橋一段-福利路南段(福利立交橋以南)-圣隆路-圣隆圓盤-環城北一路的圣隆路口至西鳳路口一段-環城西二路-環城西一路-沙河立交橋一線以及北辰路的站前路路口至北辰立交橋一段-北極廣場-環城北一路與圣隆路交叉口一線、南洲大橋往北經濱北路站前路至北定道路口一段、機場路沙塘圓盤往東經魯山路、翠竹路至香江立交橋一段、凱風路八中路口至萬福路口一段,每日7:00-9:00,15: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貨車和拖拉機、低速貨車、三輪汽車通行。
圣隆圓盤-九華路-蘆笛路-長海路口、桃花江路-勝利橋-中隱路-琴潭道一線以及甲山路,每日7: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貨車和拖拉機、低速貨車、三輪汽車通行。
(二)環城南三路-環城南二路-環城南一路-東二環路-中山北路的北辰立交橋至北極廣場路口-環城北一路-環城西二路-香江立交橋-環城西一路-沙河立交橋一線(不含)以及麗君路立交橋下穿-西山路-勝利橋-中隱路-中隱路與琴潭道交叉口-琴潭道-翠竹路-香江立交橋(不含)以內的市區道路,禁止中型、重型貨車和拖拉機、低速貨車、三輪汽車通行。
(三)北極廣場-環城北一路-環城西二路-香江立交橋-上海路-漓江路-普陀路-環城北二路-虞山橋-北極廣場一線(不含)以內的市區道路禁止載貨汽車通行。
西山路、站前南路、站前路西段(恒大廣場通道)、金河路,禁止載貨汽車通行。
三、桂林市臨桂區貨運車輛通行規定
(一)金水路-金山路-臨政路-人民路-萬福路-萬平路-鳳凰路-洋田路-平桂路-世紀西路-兩江大道-魯山路-金水路(不含)以內區域,每日7: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貨車和拖拉機、低速貨車、三輪汽車通行。
(二)金水路-金山路-臨政路-人民路與萬福路交叉口路段,每日7: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貨車和拖拉機、低速貨車、三輪汽車通行。
(三)西城大道與兩江大道交叉口至西城大道與萬福路交叉口路段,禁止中型、重型貨車和拖拉機、低速貨車、三輪汽車通行。
四、以下車型不受貨運車輛通行規定的限制
(一)皮卡車(多用途貨車);
(二)新能源輕型、微型廂式貨車;
(三)新能源輕型、微型封閉式貨車。
五、通行證辦理規定
請涉及的單位、企業和個人根據通行規定自行調整運輸計劃,對于確需進入禁行路段行駛的車輛,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按照“總量控制、保障需求、嚴格監督”的原則實施通行證的管理:
(一)市政日常作業、專項作業車輛、?;愤\輸、城市配送等符合通行條件的貨運車輛,單位(車主)可持相關書面材料申請核發通行證。警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輛在《通告》禁行區域通行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二)實施工程(物流)運輸的貨車確需進入禁行路段,可申請核發通行證,按指定時間、線路實施工程運輸。外籍貨車需由外埠臨時進入市區的,由貨物接收單位提前申請核發臨時通行證。
(三)符合申辦通行證條件的單位(車主)可登錄http://glhuoche.glga.gov.cn:10412/glhc/進入“桂林市貨車通行證審批系統”,按《貨車通行證辦理指南》申辦通行證。
本通告有效期5年,于2022年12月1日起實施,以往有關桂林市城區過境車輛和貨運車輛通行規定的通告與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
特此通告。
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