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戰略規劃,促進南京市新能源汽車換電模式創新發展,構建高質量、可持續的換電產業生態體系,市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南京市新能源汽車換電模式應用試點實施方案(試行)》,明確了國家級試點城市創建期內,全市換電產業發展的總體目標、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等。
一、起草背景及意義
經過“十三五”時期的高速發展,據測算,到“十四五”末,我國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將超出2000萬輛,隨著新能源汽車保有量的逐步提升,僅用充電手段已難以滿足補能需求。
2020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確將換電站納入我國新基建項目范疇。同年10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印發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明確鼓勵開展換電模式推廣應用。2021年《政府工作報告》再次提出,要增加停車場、充電樁、換電站等設施,加快建設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體系。同年4月,工信部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換電試點城市申報工作,南京市入圍第一批換電模式綜合應用試點城市。
為加快換電模式推廣應用,加強充換電技術創新與標準支撐,提升換電模式安全性、可靠性與經濟性,實現換電與充電模式優勢互補,探索出一條解決新能源汽車補能問題的新路徑,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依據
(一)《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國辦發〔2020〕39號)
(二)《關于啟動新能源汽車換電模式應用試點工作的通知》(工信廳通裝函〔2021〕248號)
(三)《江蘇省“十四五”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蘇政辦發〔2021〕91號)
三、主要內容
(一)工作目標
建成千億級新能源汽車換電產業生態。圍繞工程建設、工業港口、出租、物流運輸、私人駕乘等重點場景開展應用測試,在渣土運輸重卡、集裝箱牽引重卡、物流運輸車、城市公交、出租車、私人駕乘等領域力爭推廣新能源換電整車20000輛。打造市級新能源汽車換電資產服務平臺,建成輕重卡、城市公交、出租車、私人乘用車等領域換電站260座,形成“適度超前、布局合理、同城通換、智能高效”換電服務網絡。
(二)重點任務
大力開展新能源汽車換電車輛推廣應用。開展公共領域新能源汽車換電車輛推廣應用,推動新能源換電重卡在渣土清運等公共領域規?;瘧?,引導出租車領域新能源汽車換電模式應用試點,加強私人領域新能源換電乘用車推廣力度。
加快換電站、綜合能源補給站等基礎設施布局建設,將換電站建設用地納入城市國土空間規劃,圍繞全市港口、碼頭、車站等交通樞紐完善換電站網絡布局。各板塊對換電站建設審批、運營管理等環節給予要素保障支持。促進換電站與電網協同,為換電站提供最優用電需求,持續提升換電站運營效率,開發換電站和電網雙向互動調頻調峰等輔助功能。
提升新能源換電產業發展能級,加大新能源換電生態企業引育力度,培育4—5家核心技術國內領先、具備較強全球競爭力的新能源換電整車和換電裝備企業;新增2—3家規?;盏拇笮蛽Q電運營商。推進換電產業鏈上下游企業構建“整零”合作關系,促進“產學研用”各類主體發揮協同效應,提升資源配置效率。
構建城市級新能源汽車換電生態。推動建設換電資產服務平臺,實現動力電池全生命周期的流通溯源與資產監管,促進同類換電站的平臺互聯互通,保障電池資產在不同換電站和換電車輛間的高效流轉。支持重點企業、科研院所、檢測機構組建換電生態創新聯合體,促進前瞻技術、共性技術的研發、轉化和商業化應用。重點圍繞新能源換電整車集成、動力電池與箱體鎖止裝置、換電連接器、換電設備、換電安全預警系統、智能充放電系統(V2G)等領域開展技術攻關,探索建立新能源汽車換電生態標準體系。依托南京都市圈探索換電模式的推廣應用體系建設,提升南京品牌知名度和市場占有率。
按照《江蘇省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建設運營管理辦法》,加強換電場站建設運營安全監管,建立完善新能源汽車換電安全機制。完善市級換電運營平臺,對換電數據進行運營監測、采集和存儲,為規范化、科學化監管換電站提供數據支撐。
對發布新能源換電新車型并投產上市的整車企業,綜合考量產值和銷量,給予每個換電車型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獎勵。對在試點建設期內赴國內城市開展換電推介活動的南京企業,給予每家每年不超過50萬元的經費補貼。
對在南京應用的符合同城通換要求的換電自卸重卡車輛,年運營里程達3萬公里,按照每年10萬元連續3年給予整車企業換電補貼。
整車生產企業銷售給本市單個出租車運營企業換電出租車達到100輛以上,且所銷車型符合同城通換要求,車輛在本地運營,給予整車生產企業1萬元/輛一次性換電補貼。
對符合同城通換要求并接入市級監管平臺的公共領域新能源換電站,連續3年給予0.15元/千瓦時用電補助。
對符合同城通換要求并接入市級監管平臺的重卡換電站,按照充電模塊額定功率給予750元/千瓦換電服務補助,單站補助不超過150萬元,分3年發放。
對符合同城通換要求并接入市級監管平臺的出租車換電站,按照充電模塊額定功率給予500元/千瓦換電服務補貼,單站補助不超過50萬元,分3年發放。
(三)保障措施
成立南京市換電模式應用試點工作專班,市政府主要領導任主要負責人,分管市領導任專班總召集人,負責專班工作統籌調度。專班辦公室設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等相關領域牽頭部門應制訂新能源換電車(站)年度推廣計劃。各部門、板塊落實屬地責任,加強宣傳引導,形成工作合力。
換電試點涉及財政補貼資金除“換電新車型投產獎勵”“鼓勵整車企業開展換電推介”由市級財政資金列支,“公共領域新能源換電站用電補助”“公共領域換電站車輛服務推廣補貼”參照充電設施建設運營補貼市區財政分擔比例執行,其余補貼條款均按市財政與車輛產地所在區財政1:3分擔。
建立第三方評估機制,每年3月底對上年度換電模式應用試點建設情況進行評估,形成年度評估報告,根據評估報告對方案政策進行動態調整。
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試點期內符合“引導新能源換電車型多場景應用”“支持建設運營各類換電站”補貼項目,試點期結束連續補貼繼續兌現。方案中涉及財政扶持政策按年度預算安排實行總量控制。
相關文件: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南京市新能源汽車換電模式應用試點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